【全民瘋金鐘】創意短片徵件活動
一、
活動主旨:
  101年是數位元年,也是電視文化創意產業全面數位化的第一步,在此金鐘盛典期間,我們希望全民參與金鐘、分享金鐘,特別舉辦「全民瘋金鐘」創意短片徵件活動 ,希望全民來參與,人人當製片,自己當導演,你我都是大明星,大家一起瘋狂玩創意,共同敲響金鐘。
二、
徵選規格:
 
(一)
短片以創意展現為主,作者自訂主題,可為個人或集體創作,凡與「金鐘」相關皆可加以發揮。
(二)
參賽作品為短片規格,長度以3分鐘為限,投件次數不限。可使用任何影音拍攝方式(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手機或數位相機)透過剪輯、配樂等方式呈現,可穿插照片、文字、音樂、特效等增加創意表達的豐富性。
(三)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離題、涉及毀謗、有損或影響金鐘形象之內容,並禁止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如有上列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四)
參選短片須為參賽人原始創作,參選短片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選人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三、
報名及參賽期間:2012年9月3日~2012年10月5日。
四、
報名方式:
請將參選作品上傳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 ),並於上傳介面中「標記:」處填入關鍵字「全民瘋金鐘」,後將影片分享網址填入官網報名表。
五、
評選方式:
分兩部分,主辦單位評審及網路票選,兩個分數加總計算。
計分方式分為網路投票 (25%) +評審評分 (75%) = 100分
網路票選時間:10月14日截止
六、
網路票選說明:
(一)
網友於網頁投票後,須再填寫投票者資料始得參加抽獎活動。
(二)
網路票選將採E-mail、圖像驗證碼、選票號(由伺服器產生)三種方式來防止灌票。
七、
獎項:
 
(一)
優勝2名:第一名可獲得"戲智科技BungBungame高級平板電腦"、"限量Q版小金鐘"。
第二名可獲得"富士fujifilm高級數位相機"、"限量Q版小金鐘"。
優勝2名皆有機會在華視頻道播出。
(二)
佳作5名:獲得華視紀念品。
(三)
網路投票民眾獎10名:華視精美小禮物。
八、
公布:得獎名單將於101年10月16日公布於華視官網。
九、
領獎期間:101年10月17日~101年10月31日18:00止。
十、
作品著作權:
 
(一)
音樂:參賽作品使用之音樂,須為合法授權,得獎者在接到主辦單位得獎通知後,需備妥作品音樂版權授權書(須含音樂「公播權認證書」),或合法授權之任證明,寄回主辦單位,如未接獲授權書,主辦單位得撤銷其資格。
(二)
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三)
著作權約定:
 
(1)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2)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使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散布、改作、編輯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
參賽者稿件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並予追回獎品,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4)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選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選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十、
參賽優勝者身份確認:
 
(一)
所有註冊應為參加者自發性行為,切勿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得獎者之一切徵選、抽獎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二)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不可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優勝者得獎訊息將會以E-mail通知。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僅作獎品寄送依據。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後,須於五日內回傳資料以做確認。
(三)
短片參選者需於限定時間內將身份證影本回傳以供核對領獎身份,逾期或身份不符者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不另候補。
(四)
本次活動之所有獎項必須親自領取,或授權代領;代領時請攜帶得獎人及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簽名或蓋章之授權書,親至華視大樓三樓公關中心領取。
(五)
如得獎者之聯絡資料有誤,造成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本活動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以及個人資料的保護,將適用交通部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隱私保護政策)
(六)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造成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七)
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外掛程式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之行為,一旦查證告發,主辦單位有不需事先說明直接取消得獎者之徵選資格。
(八)
主辦單位得保留獎品、活動期間的修改及得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