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獎命名來由】 |
||||||||||||||||||||||||||
取自古文「編鐘為中華古代教化之禮器,古人作樂,鐘居其首,編鐘率為十六,與石磬相依,以諧其韻,應禮而成教化,以之鼓勵,亦金鐘王振,教俗化民之意耳。」意即希望通過金聲玉振,來教化大眾,開拓視野、提振心靈,也隱喻廣播電視事業對於國家社會之深遠影響,以及從業人員所肩負的重責大任。 金鐘獎在台灣傳播媒體界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創始於1965年。 金鐘獎設獎之初,是以廣播為主,1965年金鐘獎設頒獎新聞節目、音樂節目、廣告節目等獎項、1966年增設個人技術獎。1970年將電視納入獎勵範圍,自此金鐘獎正式以廣播及電視為獎勵對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