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獎命名來由】

  取自古文「編鐘為中華古代教化之禮器,古人作樂,鐘居其首,編鐘率為十六,與石磬相依,以諧其韻,應禮而成教化,以之鼓勵,亦金鐘王振,教俗化民之意耳。」意即希望通過金聲玉振,來教化大眾,開拓視野、提振心靈,也隱喻廣播電視事業對於國家社會之深遠影響,以及從業人員所肩負的重責大任。
  金鐘獎在台灣傳播媒體界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創始於1965年。
  金鐘獎設獎之初,是以廣播為主,1965年金鐘獎設頒獎新聞節目、音樂節目、廣告節目等獎項、1966年增設個人技術獎。1970年將電視納入獎勵範圍,自此金鐘獎正式以廣播及電視為獎勵對象。
 
從1965年起由行政院新聞局所舉辦。
教育部文化局於1968年成立,乃由文化局接辦。
1975年文化局裁撤,恢復由行政院新聞局辦理。
1980年,新聞局提出金鐘獎「國際化、專業化、藝術化」三大目標,樹立金鐘獎崇高的地位,並邀請國際知名廣播電視界人士參加,擴大活動的參與對象。
1981年起,頒獎典禮舉行方式更趨於豐富活潑化,但凡各獎項得獎者當場揭曉,同時美化舞台設計,穿插表演節目,並由各廣播電視電台實況轉播頒獎典禮,使典禮可看性大為提高。
1982年明定該屆舉辦的主題為「敲響金鐘,活潑人生」,引進外國電視節目觀摩活動,邀請東南亞國家電視台提供優良電視節目,參加觀摩,並增設「學術理論」及「工程技術」兩項大獎。
1984年金鐘獎首創在頒獎典禮之前,開始舉辦「金鐘禮讚」酒會,邀請金鐘獎入圍者、入圍者家屬及社會相關人士參加,強調「入圍即得獎」的精神,在無形中擴大了表揚的範圍,也增添了金鐘獎盛會的喜氣。
1993年起,廣播與電視分開頒獎。1993年先舉辦電視金鐘獎,1994年舉辦廣播金鐘獎;2000年起,於同一年度分別舉辦廣播金鐘獎及電視金鐘獎。
1995年至1999年擴大民間參與,邀請中華民國廣播電視事業協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及主辦電視台共同合辦,為民辦金鐘獎奠下良好的基礎。
2000年至2003年,新聞局正式將金鐘獎交由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承辦,2004年收回新聞局自行辦理。
2007年與2008年新聞局以「同學會」概念舉辦年度金鐘獎頒獎盛會,典禮邀集老中青三代齊聚一堂共襄盛舉,兼具廣播、電視從業人員同樂與傳承雙重意義。
2010年新聞局舉辦第45屆金鐘獎,將以「夢想金鐘‧99傳送」為頒獎典禮主軸,透過金鐘獎頒獎典禮鼓勵幕前與幕後廣播電視從業人員追求夢想與榮耀。以民國99年舉辦之金鐘獎為99(久久)印記,得獎者因夢想而努力,因努力而獲得榮耀久久傳頌之意涵。
2011年新聞局舉辦第46屆金鐘獎,將以「數位金鐘‧匯流100」為頒獎典禮主軸,首次使用HD全程轉播金鐘獎,開發APP程式,運用手機、平版電腦等數位裝置,藉由此次電信、網路和廣播電視的互相融合,實踐數位金鐘 匯流100。同時,適逢廣播開台八十四年與電視開播五十年,回顧與展望廣播與電視發展的奮鬥點滴,也帶給人們如魔法般的幸福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