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獎項】


首獎 一名 FUJIFILM X-S1 經典類單眼相機 (市價三萬元)



佳作 五名 CROCS卡駱馳 羽量足感系列鞋款兌換券(市價2480元)


注意事項
1.

華視將於3月1日(四)公佈得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者,若得獎者於三日之內未回覆信件告知詳細資料,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2. 華視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各項獎品皆須請得獎人自行至華視公關中心領取或自附回郵,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以利聯繫,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聯絡信函無法寄送而錯失得獎資格,恕不負責。
3. 請注意照片張數,請勿上傳超過一張照片,照片為8M以下,違者將不列入名單內。
4. 照片內容僅限於本活動主題內容,禁止張貼其他內容,如有非活動主題相關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刪除並不另行通知。
5.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6.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及連絡事宜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9.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
11. 本活動首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獎項贈品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需另繳納10%稅額。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