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罷免投票07.26(六)
資料來源:中選會
*點選可展開個人詳細分析
順序依照縣市/選區排列
*資料來源:中選會
2024得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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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選,雖民進黨賴清德、蕭美琴當選正副總統,卻失去國會多數,形成朝小野大局面。藍白兩黨隨即主導推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要求總統定期國情報告、禁止官員反質詢、強化國會調查權等爭議條文,引發青鳥行動10萬人包圍立法院,「大罷免」因此萌芽。

後續藍白再推多項爭議修法,包括《選罷法》中要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當選票、連署須附身份證,被批刁難公民罷免權。另在《財劃法》擴大統籌稅款分配、於《憲法訴訟法》設門檻癱瘓憲法法庭。

今年初,藍白審查總預算提案凍刪2075億元,創史上新高,多名藍委更語出驚人,如陳玉珍稱影視界「丟掉要飯碗」、徐巧芯說「海鯤號浮起來就有錢」。一連串作為激起民怨,全台公民團體紛紛響應,展開罷免第一階段連署,「大罷免」正式啟動。

114年6月20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114年6月30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114年7月3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114年7月6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114年7月16~25日
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114年7月22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114年7月26日
投票、開票
114年8月1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114年8月1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立委需經過以下三階段:

第一階段:提議連署
提議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並向中選會申請。

第二階段:連署
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主管選舉委員會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若連署人數不足,領銜人須於10日內補提,並以一次為限;若屆期人數依然不足,則罷免案不成立。

現階段

第三階段:投票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

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
( 護照、健保卡或駕照等其他證件皆無法取代身分證)
若忘帶印章→簽名或蓋指紋代替
若忘帶投票通知單→投票

投票流程:
確認身分:出示身分證、投票通知單給工作人員確認

領選票:把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印章給工作人員,簽名或蓋章後領選票
圈票:每張票只能蓋一個章,須使用圈選工具
投入票匭:把選票投進票箱,過程中不可亮票
中選會日前公布「罷免票樣式」,指出這次罷免票「同意罷免欄位在左、不同意罷免欄位在右,至被罷免人姓名則於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2欄位下方」。

*罷免票紙顏色依法循例自未予以統一規定顏色。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通過一個罷免案,需要同時達到「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兩個條件。
陳柏惟罷免成功案

2021年台灣基進前立委陳柏惟罷免案為例,當時同意罷免票7萬7899票多於不同意票7票3433,而且同意罷免票7萬7899票占選舉人數26.41%,陳柏惟因此遭罷免。

黃國昌罷免失敗案

2017年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遭提案罷免,最終同意票4萬8693票多於不同意票2萬1748票,但同意罷免票4萬8693票僅占選舉人數19.05%,黃國昌罷免案最後以失敗告終。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以這次大罷免為例,藍委若被罷免,2028年不得在同一選區參選,但如果更換選區,就不受此限。
目前立法院113席中,國民黨52席、民進黨51席、民眾黨8席,以及無黨籍立委2席,泛藍加上白營立委共62席。如果要改變國會僵局,民進黨必須取得國會主導權,也就是過半席次。
→在此波大罷免中,必須罷免至少6名區域藍委,並且在補選中由綠營候選人獲勝,才能實現國會翻轉。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
→此波大罷免如果順利罷免12席藍委,國民黨立委將大幅減少至40席,加上白委8席、無黨籍2席,民進黨就能暫時在國會中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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