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依照縣市/選區排列
*選舉結果以中選會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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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結果以中選會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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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結果以中選會公告為主
順序依照縣市/選區排列
*資料來源: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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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得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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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最新報導

2024年大選,雖民進黨賴清德、蕭美琴當選正副總統,卻失去國會多數,形成朝小野大局面。藍白兩黨隨即主導推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要求總統定期國情報告、禁止官員反質詢、強化國會調查權等爭議條文,引發青鳥行動10萬人包圍立法院,「大罷免」因此萌芽。

後續藍白再推多項爭議修法,包括《選罷法》中要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當選票、連署須附身份證,被批刁難公民罷免權。另在《財劃法》擴大統籌稅款分配、於《憲法訴訟法》設門檻癱瘓憲法法庭。

今年初,藍白審查總預算提案凍刪2075億元,創史上新高,多名藍委更語出驚人,如陳玉珍稱影視界「丟掉要飯碗」、徐巧芯說「海鯤號浮起來就有錢」。一連串作為激起民怨,全台公民團體紛紛響應,展開罷免第一階段連署,「大罷免」正式啟動。

114年6月20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114年6月30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114年7月3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114年7月6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114年7月16~25日
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114年7月22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114年7月26日
投票、開票
114年8月1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114年8月1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立委需經過以下三階段:

第一階段:提議連署
提議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並向中選會申請。

第二階段:連署
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主管選舉委員會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若連署人數不足,領銜人須於10日內補提,並以一次為限;若屆期人數依然不足,則罷免案不成立。

現階段

第三階段:投票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

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
( 護照、健保卡或駕照等其他證件皆無法取代身分證)
若忘帶印章→簽名或蓋指紋代替
若忘帶投票通知單→投票

投票流程:
確認身分:出示身分證、投票通知單給工作人員確認

領選票:把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印章給工作人員,簽名或蓋章後領選票
圈票:每張票只能蓋一個章,須使用圈選工具
投入票匭:把選票投進票箱,過程中不可亮票
中選會日前公布「罷免票樣式」,指出這次罷免票「同意罷免欄位在左、不同意罷免欄位在右,至被罷免人姓名則於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2欄位下方」。

*罷免票紙顏色依法循例自未予以統一規定顏色。

同時達到兩個條件即罷免成立:
1.「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2.「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2021年陳柏惟(台灣基進)罷免成功案

同意罷免 7萬7899票> 不同意罷免7萬3433票,占選舉人數26.41%。

2017年黃國昌(時代力量)罷免失敗案

同意罷免 4萬8693票> 不同意罷免 2萬1748票,占選舉人數19.05%。

罷免案通過者,4年內(2028年)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若更換選區不受此限)
如果要改變目前國會席次占比,必須罷免至少6名區域藍委,並且在補選中由綠營候選人獲勝,才能實現國會翻轉。
7/26大罷免如果順利罷免12席藍委,國民黨立委將大幅減少至40席,民進黨將暫時在國會中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