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華視【粉愛‧絮語】之愛的大告白來囉!趕快寫下在戀愛中刻骨銘心的絮語,進行愛的大告白,只要寫出對象和告白內容,讓人感受到濃濃的戀愛氣氛,在三十字以內,就是我們要的徵文!趕快把文章上傳至【粉愛粉愛你】官方網頁,參加【粉愛‧絮語】徵文票選,獲得最多票選者,就有【粉愛粉愛你】神秘嘉賓幫你說出愛的大告白喔!

【活動時間
1. 【粉愛‧絮語】上傳時間:2012/1/23~2012/2/14 24為止。
2. 第一階段票選時間:2012/1/23~2012/2/14 24為止。
3. 由第一階段票數最高前十名進行決選投票,
  第二階段票選時間:2012/2/15~2012/2/26 24 為止。
4. 獲獎者將得到電子郵件的通知。
5. 主辦單位有權保留最後審查權。
6. 原第二階段是選出10位決選,經過主辦單位評估,因為大家表現得相當好,決定選出20位,予以進入第二階段的資格,希望大家加油,一起努力!。
7. 第二階段將歸零重新計票。

參加資格
1. 採單篇文章報名,不限男女,限台澎金馬地區影迷參加;進入決選投票的參賽者若非以上地區,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2. 須登入華視會員。
3. 會員每日可投3票。
4. 在【粉愛粉愛你】官方網頁中的徵文活動網頁PO文參加即可!


【同意條款

1. 參加 2012 年【粉愛‧絮語】徵文大賽的參賽者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所提交參賽作品的所有知識財產權。
2. 舉辦方只接受從來沒有發表過的原創文字以及參賽者擁有所有必要權利的文字為合法有效的參賽作品。
3. 主辦單位保留在無需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取消和修改 2012 年【粉愛‧絮語】徵文大賽條件和條款的權利。

注意事項
1. 華視將於2月29日公佈得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者,若得獎者於三日之內未回覆信件告知詳細資料,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2. 華視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各項獎品皆須請得獎人自行至華視公關中心領取或自附回郵領取,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以利聯繫,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聯絡信函無法寄送而錯失得獎資格,恕不負責。
3. 請注意留言長度,請勿留言超過三十字,違者將不列入名單內。
4. 徵文內容僅限於本活動主題內容,禁止張貼其他內容,如有非活動主題相關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刪除並不另行通知。
5.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6.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及連絡事宜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9.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
11. 本活動貳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獎項贈品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需另繳納10%稅額。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